据了解,此次评选活动的评选范围为四川省合法机构从事临床工作的中医药人员(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药),参加评选需具备从事中医临床或炮制、鉴定等中药临床相关工作35年以上(时间计算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仍坚持临床工作,经验丰富,技术精湛;具有主任医师、主任药师或同等专业技术职务;中医药理论造诣深厚,学术成果丰硕,学术经验丰富,在传承学术、培养继承人方面有显著成效;为发展中医药做出突出贡献,在全行业有较大影响,在群众中享有良好声誉等条件。
据介绍,本次评选采取公众投票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四川省评选办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宣传40名候选人的典型事迹,组织开展公众投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组织有关专家根据40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主要业绩,参考公众投票结果,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从40名候选人中评选出10名拟表彰人选。拟表彰人选经四川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四川省政府审定,并在全省范围内进行公示。